115年度荔枝椿象防治工作,因受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影響,中央自本年度起停止補助每公頃2,000元的化學藥劑費用。為避免防治出現漏洞,彰化縣政府主動出擊,自行編列預算採購防治藥劑,提供農友最實質支援。日前由農業部動植物防檢署邀集縣府農業處、農試所、台中改良場等單位,經會勘後訂定中彰投雲地區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115年2月9日至3月20日,縣府將全力支持農友進行聯合防治,確保荔枝椿象防治工作不中斷。 因荔枝椿象主要危害荔枝、龍眼,其刺吸植物枝梢、花穗,造成落花、落果,為有效防治、控管荔枝椿象族群,近幾年採取中彰投雲地區化學共同防治,但今年度中央不再補助,縣府農業處強調,彰化縣近年防治成效卓越,114年防治率已達97.2%,族群數較113年下降87.8%,為延續此優異成果,今年度自行編列預算採購防治藥劑,全力配合共同防治工作。 縣府農業處表示,即日起凡具有荔枝、龍眼種植事實之農友,可持土地登記謄本至所在地農會或鄉鎮市公所,即可免費領取荔枝椿象核准防治藥劑「20%亞滅培水溶性粉劑」。 為兼顧產業發展與生態平衡,縣府也特別呼籲農友:(一)掌握時機:務必於共同防治期內完成施藥,降低蟲體密度。(二)守護蜜蜂:荔枝與龍眼為重要蜜源,開花前10日必須停止施藥,避免影響蜜蜂採蜜及授粉,共同維護自然生態與農產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