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府工新字第1150058177號 附件: 主旨:召開興辦「縣道144線與縣道142線聯絡道第二期工程」用地取得第一次公聽會。 依據: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召開說明興辦「縣道144線與縣道142線聯絡道第二期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及說明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15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三、地點:彰化縣福興鄉公所四樓禮堂(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