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土地所有權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須備妥信託契約書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查無欠繳土地稅及工程受益費後,再至地政事務所登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信託關係消滅,辦理塗銷信託登記,受託人移轉土地所有權與委託人時,亦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惟仍應辦理查欠作業,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