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轄區便利商店店員至本分局萬年派出所報案,表示在店內櫃檯拾獲新臺幣3萬4千元現金,因金額不小,擔心失主焦急,遂立即送交警方處理。 當時擔服值班勤務之萬年所警員梁秉軒依規定完成拾得物登錄程序後,主動調閱店內及周邊路口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出入民眾影像。經細心查證,發現為一名男子於結帳後不慎將現金遺留在櫃檯,隨即駕駛銀灰色自小客車離去。警方進一步調閱車籍資料,順利查得車號並聯繫上失主。 失主接獲通知後,驚喜不已,立即前往派出所領回失款,對於金錢能在短時間內失而復得感到萬分欣慰,頻頻向警方致謝,並肯定員警積極、效率之作為,直言「原以為找不回來,沒想到這麼快就接到電話!」 員林分局呼籲,外出消費或辦理交易時,應妥善保管隨身財物,離開前務必再次確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若不慎遺失物品,亦可立即向警方或店家求助,共同維護社會良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