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員林派出所警員陳建瑋、陳奕叡日前接獲轄內銀行通報稱1名民眾欲臨櫃提款,用途為「投資餐廳」,但對相關細節說明不清,行員察覺有異,遂通報警方到場協助釐清。 經員警了解,該名民眾表示日前接獲朋友聯繫,對方聲稱欲合資投資餐廳生意,並以「已有店面」、「即將開幕」、「保證獲利」等話術吸引民眾投入資金,隨後要求民眾儘速提款交付便可搶得投資先機。由於雙方相識多年,民眾未多加查證,即前往銀行準備匯款。員警檢視相關對話紀錄,發現對方無法提供具體合約、公司登記資料或正式投資文件,且匯款帳戶與所稱投資內容不符,已符合常見「假借熟人名義投資詐騙」手法。遂立即向民眾說明詐騙態樣,並提醒即便是親友介紹,凡涉及金錢往來仍應審慎查證。經耐心勸說後,民眾恍然大悟,當場停止提款,成功避免財產損失。本案成功攔阻新臺幣49萬元 員林分局表示,投資應循正常管道,並簽訂正式合約、查證公司及負責人資訊,對於要求匯款至不明帳戶或催促快速交付款項的情形,務必提高警覺。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就近警察機關諮詢查證,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