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警員張萬利、許智傑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二水中油加油站職員來電,稱有一名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的客人在加完油離開後,地上留有散落的新台幣 6,500 元,員警獲報趕赴現場,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車牌與身分,確認失主為一名張姓民眾。 由於張男並未留下聯繫電話,警方根據駕籍地址前往尋人,卻發現張男並不在家,考量到該筆款項對一般民眾而言並非小數目,張、許二員展現極高度的耐心與責任感,決定在該址附近「挨家挨戶」詢問鄰里,並請託當地民間友人協助指認尋找,最終在住家附近成功攔下張男。當警方詢問張男是否遺失財物時,張男顯得既驚訝又懊惱,他表示該筆 6,500 元是他這個月辛苦工作的「生活費」,發現遺失後已獨自焦急尋找許久卻一無所獲,正感到絕望之際,沒想到警察竟然送來好消息,在核對車輛特徵與掉落細節無誤後,警方將款項發還,張男不斷對警方與加油站店員的熱心正直表達由衷感謝。 田中分局分局長林鼎超呼籲,民眾在公共場所收發金錢(如加油、自動櫃員機提款或超商結帳)時,務必確認財物已收妥進包包或皮夾內後再行離去。若不慎拾獲他人財物,應立即就近交由警察機關辦理遺失物招領,切勿佔為己有以免觸法;若不幸遺失財物,除可自行回現場尋找外,亦可至警察局官網或撥打 110 查詢是否有人拾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