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所長鍾翊明、警員王崧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經過員林市莒光路與員鹿路口發現陳姓民眾將車輛停於路口並打雙黃燈遂上前關心,警方下車關心民眾發現為陳民所駕駛之自小客車疑似引擎過熱,暫時無法繼續行駛,經數次嘗試後皆無法發動駕駛稱其於上述時地因綠燈欲起步時發現渠車輛可以發動但無法行駛,警方於現場協助將車輛移置路旁並於現場協助指揮交通。後續將車輛移置路旁,待交通恢復順暢解除管制。並向警方表達深刻謝意,感謝警方於深夜時刻,不辭辛勞協助排除故障車輛及交通疏導。 員林分局表示,民眾駕駛交通工具前,因先行檢查車輛相 關,以保證行駛安全性,若車輛儀表板上有警示燈號亮起,應立即檢查排除;員林分局表示在勤務執行前,經常提醒警察同仁出勤使用交通工具時,需檢查胎壓、警示燈、燃油、無線電等裝備及相關設施,除維持勤務正常運作外,更重要是確保同仁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