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扎根幼童交通安全觀念,並強化家長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法規意識,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於5月20日派員前往「彰化縣明倫非營利幼兒園」,辦理幼兒交通安全專案宣導活動。透過寓教於樂的實境互動與法規宣導,深化校園師生及家長的道安防禦觀念。 員林分局表示,部分家長存有「路程短暫用手抱持即可」或「孩童哭鬧便不使用安全座椅」的僥倖心態。根據現行法規規定,年齡在2歲以下之嬰幼兒,乘車時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2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者,亦應坐於後座之幼童用座椅。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在發生碰撞時能有效降低兒童頸部受衝擊力達七成以上。 活動現場,警方除說明「安全帶扣緊、不可鬆脫」等安裝要領外,亦針對幼童步行的校園周邊安全進行教學。教導幼童過馬路時應選擇行穿線等安全路線,並推廣「舉手過馬路」以提高駕駛人的辨識度,現場氣氛熱烈,獲得師生一致好評。 員林分局呼籲所有家長及接送長輩,務必以身作則並嚴格遵守乘車規定,切勿因一時便利而將孩童置於不確定風險中。警方未來將持續結合在地教育機構,推動各項道安扎根工作,共同營造高安全性的友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