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主辦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案件名稱:「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418-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招商案。 三、受理期間:自115年7月30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 四、評選文件領取方式:每份工本費新臺幣3,000元整,請至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2樓)繳納費用後,憑繳款收據領取公開評選文件;如採函購方式領取,款項匯入主辦機關指定帳戶(銀行及分行名稱:臺灣銀行彰化分行;帳戶名稱:彰化縣政府歲入存款戶;銀行帳號:016038094367,匯款單請備註本案案名、公司全名及聯絡人電話),並與主辦機關連繫確認收訖後,由主辦機關寄送公開評選文件。 五、申請方式:申請人應依公開評選文件規定提出文件資料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議書,密封後提出申請。封套外部應書明申請人名稱、地址及本案名稱(「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418-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招商案),並應於115年10月30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地點:彰化縣政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2樓),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請保證金:新臺幣2,500萬元整(詳本案申請須知第六章)。 七、招商說明會:另行公告。 八、公開評選文件釋疑截止日:申請人對內容如有任何疑義應於115年8月31日前將請求釋疑資料以雙掛號郵寄或自行送達主辦機關(彰化縣政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2樓),日期以主辦機關收文章戳認定,逾期不予受理。 九、聯繫窗口: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04-7531280陳小姐)。 十、其他:詳細內容請依公開評選文件內容為準,敬請踴躍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