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警員顏銘賢、侯芳杰,於115年7月21日9時許日前執行勤務時,行經員林市中山路1段與惠明街口時,發現前方車輛停放於路中,並擺放三角錐警示,駕駛人在車旁神情焦急,現場並有車流往來,影響交通安全。 員警立即停車關心,並於故障車輛後方設置警示措施,提醒來往車輛減速慢行,同時協助駕駛將車輛推移至路旁安全處,避免影響車流及發生二次事故。經了解現場駕駛鐘男,稱該車因機械故障拋錨,已通知拖吊業者到場協助,然獨身一人無法將故障車輛移置路旁,故僅得開啟雙閃燈及擺放角錐提醒用路民眾,幸員警巡邏及時發現並伸出援手,順利排除狀況,而未導致其他事故。 員林分局表示,駕駛人平時應加強車輛保養,行車前檢查輪胎、電瓶、油水及煞車等重要系統,若車輛於道路上發生故障,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並於車後適當距離放置故障警告標誌,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儘速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如無法自行排除,可立即撥打110或道路救援專線請求協助,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