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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本縣SBIR計畫申請、建置光電系統諮詢、加油站設置、中科二林投資資訊、特定工廠審查、加油站設置
請選擇分類
工廠相關業務
產業發展業務
商業相關業務
公用事業
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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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許可(容許)作再生能源相關設施使用
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綠能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
為提升自來水普及率並確保當地居民用水安全,補助民眾申裝自來水用戶設備(不包含商業用戶,每一用戶以補助一次為限,接水完成後即可申請),114年度申請期限為114年1月1日至11月10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經費用罄提前截止,審核通過後逕撥付申請人帳戶。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公用事業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彰化縣幸福圓夢貸款
申請資格: 第一類 符合經濟部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設立於本縣並有公司或商業登記。 第二類 取得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包含住宅區、旅館專區、產業服務及運輸專用區)土地所有權並有公司或商業登記之中小企業,惟不含申貸行業為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 貸款額度: 第一類最高核貸300萬元第二類最高核貸1000萬元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595%機動計息(目前為3.315%)。 貸款期限:最長為5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1年 受理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4-22817171分機325 林組長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產業發展業務
申辦方式
臨櫃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公用事業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外部連結
自來水管承裝商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公用事業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外部連結
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公用事業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外部連結
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售準備執行計畫
辦理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售準備執行計畫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商業相關業務
報送用電場所高低壓電力設備定期檢測紀錄
依「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第10條規定,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檢驗維護業對所經管之用電設備,於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每年應至少停電檢驗一次。前項檢驗結果應附表二及附表二之一作成紀錄,並於檢驗後次月15 日前將附表二分送地方主管機關及所在地電業營業處所備查:前述檢驗結果應至少保存2 年,主管機關得隨時檢查之。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公用事業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外部連結
商品標示業務
為落實推動本縣消費者保護工作並加強稽查市售商品標示之情形,每月將請本縣各縣鎮(市)公所派員每月至市面抽查商品是否符合商品標示法暨相關標示基準,並確實加強「進口異常商品」(無產地標或內外標示不一)之查核,各鄉鎮(市)公所抽查人員則於當月20日前抽查結果報告表以公文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回傳本府彙辦,若進行抽查時發現有商品標示不全者,抽查人員除登錄抽查表外應就違規商品拍照留作存證,併於移送抽查結果報告表時交本府進行後續查處。 查市售商品除一般商品按商品標示法規定標示外,視商品性質跟消費者知的需求不同,另訂有服飾標示基準、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等11種標示基準規範其專屬標示之項目及內容,請各鄉鎮(市)公所人員於抽查前,視抽查商品種類於本頁面下載空白抽查表進行作業。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商業相關業務
電器承裝業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公用事業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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