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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各項變更申請應備表件
一、公司名稱變更(監委會名銜併同變更)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變更登記證明影本(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三)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載明公司名稱變更後員工年資併計)(範本僅供參考) (四)更換印鑑聲請書一式二份 (五)印鑑卡二份(逕向本府勞工處領取查填) (六)附文說明變更後員工前後年資併計、及退休辦法、監委會章程 延續使用 (七)經濟部登記之公司變更登記表 (八)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九)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二、負責人變更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變更登記證明影本(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三)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載明負責人變更後員工年資併計及退休辦法、監委會章程 延續使用)(範本僅供參考) (四)更換印鑑聲請書一式二份 (五)印鑑卡二份(逕向本府勞工處領取查填) (六)附文說明變更後員工前後年資併計、及退休辦法、監委會章程 延續使用 (七)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八)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三、公司地址變更(監委員會會址併同變更)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變更登記證明影本(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三)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四)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四、提撥率變更: 降低提撥率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範本僅供參考) (三)臺銀信託部對帳單影本(最後一期) (四)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調高提撥率: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範本僅供參考) (三)臺銀信託部對帳單影本(最後一期) (四)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五、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變更: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載明改派、改選經過)範本僅供參考 (三)監督委員會委員異動前後名冊 (四)更換印鑑聲請書一式二份 (五)印鑑卡二份(逕向本府勞工處領取查填) (六)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七)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六、委員、職員(幹事、職員)變更: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載明改派、改選經過)範本僅供參考 (三)監督委員會委員異動前後名冊 (四)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七、公司合併(退休準備金合併) (一)經核准合併之證明文件影本或抄錄本(須有併購基準日) (二)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各一(載明合併、消滅或存續)。範本僅供參考 (三)接收勞工之同意書二份(一由存續公司開具、載明接收消滅公司員工,且年資併計及已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另一由同意合併至新單位之員工開具) (四)合併聲明書 (五)接收勞工清冊乙份(載明姓名、出生年月日、原始到職日、年資並加蓋存續公司) (六)切結書 (七)歇業公文(消滅) (八)消滅單位勞工保險退保名冊 (九)勞工如有資遣、退休者需檢附員工資遣費退休發放名冊、資遣費退休金發放證明影本(如匯款單據、存摺影本) (十)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十一)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八、變更印鑑: (一)資料變更申請書 (二)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載明公司名稱變更後員工年資併計)範本僅供參考 (三)印鑑證明(雇主、主委、副主委若在職需至戶政辦理) (四)更換印鑑聲請書一式二份 (五)印鑑卡二份(逕向本府勞工處領取查填) (六)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七)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九、申請暫停提撥 (一)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 (二)精算報告 (三)退休金總額計算證明文件(含員工人數、年資、薪資清冊) (四)最近1期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 (五)勞工新舊制選擇表或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影本 (六)勞保名冊 (七)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八)切結書(立切結書人需親簽蓋章)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事業單位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應備表件
一、事業單位歇(停)業或解散 1、公司歇業註銷登記證明或核准歇業公文影本2、法院指定清算人函及清算人印鑑證明3、監督委員會會議記錄(載明員工辦理退休及遣散情形)4、員工資遣清(名)冊及退休清冊(無退休者免附)及給付證明5、臺灣銀行信託部對帳單影本(最後一期)6、歇業解散時勞保局退保資料7、事業單位切結書:事業單位須切結其確實無積欠勞工舊制之退休金或資遣費8、94年7月以後歇(停)業須檢附勞工退休金意願選擇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9、歇業前6個月薪資清冊10、勞退準備金餘款領回聲明暨給付通知書3份(第2式) *上述文件均以清算人印鑑證明及公司大章用印 二、事業單位結清舊制年資 1、(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註明勞工到職日、檢附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之資料及聯絡資料。(2)結清舊制年資之勞工清冊(依據該條例第13條規定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數額資料(事業單位自行籌措經費支付者,包括勞工到職日、結清生效日、結清生效日、結清年資數、結清時之平均工資、給付金額等資料)。(3)結清舊制年資之結清協議書(4)勞工簽署之收訖證明書或金額發放證明(支票、匯款單) 註:支票支付者須附銀行支票匯款對帳單;現金轉帳者須附銀行轉帳證明2、經事業單位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核通過之會議紀錄:載明結清處理情形,且無積欠舊制結清金額、退休金或資遣費,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3、事業單位切結書:事業單位須切結其確實無積欠勞工舊制之退休金或資遣費 4、勞工退休金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收據、提繳名冊) 5、臺灣銀行信託部對帳單(最後一期) 6、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及最近1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7、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結清前6個月薪資清冊 9、事業單位若有僱有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付聘僱函及勞動契約10、勞退準備金餘款領回聲明暨給付通知書3份 (第1式)三、適用舊年資員工皆已離職 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註明勞工到職日、檢附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之資料及聯絡資料2、經事業單位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核通過之會議紀錄:載明具舊制年資之員工皆已自行離職或自請退休,且無積欠舊制之退休金或資遣費,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3、事業單位切結書:事業單位須切結其確實無積欠勞工舊制之退休金或資遣費4、勞工退休金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 5、臺灣銀行信託部對帳單(最後一期) 6、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及最近1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 7、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事業單位若有僱有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付聘僱函及勞動契約 9、勞退準備金餘款領回聲明暨給付通知書3份 (第2式) *若事業單位因故無法使用原有印鑑,公司組織者請以經濟部變更登記事項卡取代(最近三個月抄錄本),非公司組織者則以負責人印鑑證明及公司大章取代。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彰化縣113年度勞動節模範勞工表揚大會當選名單及委託書下載
一、本府將於活動前寄發邀請卡予模範勞工,模範勞工是日如無法出席,請務必由代理人出具委託書(含身分證字號及簽章)代表領取,或於活動辦竣後至本府勞工處(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親自領取。二、模範勞工若經委託代理人代為領獎者,將安排於報到時讓受託人代為領獎,不另邀請其上台受獎,且一經委託並完成報到程序者,不得於活動中途或事後撤銷委託。三、為使本次活動順利進行,本次表揚大會活動委由「高碲設計傳播有限公司」辦理,並作後續聯繫事宜,電話:04-23823535分機18(林小姐),如對本活動相關事項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府勞工處04-7532527(余小姐)。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工會專區
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暫停提撥申請書及表格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事業單位已無舊年資勞工申請免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
一、事業單位結清舊制年資 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結清舊制年資之勞工清冊、結清舊制年資之結清協議書、勞工簽署之收訖證明書或金額發放證明(支票、匯款單) 2、事業單位切結書 3、勞工退休金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 4、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及最近一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註:支票支付者須附銀行支票匯款對帳單;現金轉帳者須附銀行轉帳證明 5、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結清前6個月薪資清冊 7、若事業單位若有僱有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附聘僱函及勞動契約 二、具舊年資勞工離職已無舊制年資之勞工 1、新制施行後始受僱之勞工清冊 2、事業單位切結書 3、勞工退休金制度繳款單明細影本 4、勞保局之事業單位94年6月及最近一期全部員工之加退保資料(如有勞工離職或資遣者,請檢附離職證明影本或資遣給付證明及資遣名冊) 5、勞工退休金選擇意願申報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若有僱有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檢附聘僱函及勞動契約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經理以上人員動支退休準備金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事業單位出具非委任經理人切結書(公司、負責人蓋章) 3、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載明退休金計算過程,及委職員親自簽名) 4、該員人事資料 5、該員到職後公司歷屆董監事名單(限公司型態者須附經濟部核發之變更登記表) 6、臺灣銀行信託部最近一期對帳單 7、退休前6個月薪資明細 8、公司組織章程影本 9、給付通知書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退休準備金餘額不足送審應備表件
1、申請書 2、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載明退休金計算過程,及委職員親自簽名) 3、事業單位切結書 4、退休前6個月薪資明細 5、該員人事資料 6、給付通知書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公司員工優惠退休送審應備表件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工退休金申辦專區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私立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機構
結餘經費保留申請說明
Q:當年度職工福利金使用如未達經常性收入 60%,是否即需課稅?有無例外情 形可免稅? A:當年度職工福利金使用如未達經常性收入 60%,不符財政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法應予課稅,惟職福金如有特定用途及計畫需長期累績者,應擬具運用結餘經費具體計畫書及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提委員會通過後送勞動局同意及稽徵機關續處後,方可免稅。另辦理職工福利金結餘經費保留業務時,自職工薪津內扣繳之職工福利金(自提儲金),不可列為年度之收入計算。(依財政部 74 年 10 月 8 日台財稅第23200 號函釋「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自職工薪津內扣撥職工福利委員會之職工福利金(自提儲金),屬福利基金之增加,可不視為年 度之收入」) 辦理結餘經費保留案,需檢送:1.申請書(函)1份2.年度經費收支決算書(一式2份)3.運用結餘經費具體計畫書(一式2份)4.職工福利委員會議紀錄及簽到表(一式2份)報事業單位登記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後,將副知稽徵機關續處。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職工福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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