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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114年度訪查從事跨國人力仲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執行計畫
類 別
紙本文件
分 類
外國人服務
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
依據「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項目實施要點」,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已獲籌設許可之(分支)機構於依檢查表規定及業務需要籌設完成後,應先填寫檢查表之機構自評欄位,並於填寫完成後60日內通知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檢查。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外國人服務
申辦方式
郵寄
三(雙)方合意及變更雇主接續聘僱
雇主應於下列期間,檢附申辦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1、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接續聘僱證明書之日起3日內 2、雙方或三方合意接續聘僱日起3日內 3、雇主變更事由發生日起60日內 4、如原雇主於取得招募許可後至外國人未入國前死亡,與原被看護者有符合規定親屬關係者,應於外國人入國後3日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實施檢查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外國人服務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線上申辦
外國人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暨終止聘僱關係通報
1.外國人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逃跑):雇主應於外國人失去聯繫滿3日後的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勞動部及本府)、入出國管理機關(移民署,電話:04-7270109)以及警察機關(電話:110)。 2.聘僱關係終止: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外國人服務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文件」申請及線上申請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規定自114年3月1日起全面線上申辦自114年9月1日起線上系統改版,實施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登入分流,且周六日不接受送件註冊登入操作說明手冊連結及QRcodehttps://foreigners-nonviolation.chcg.gov.tw/%E8%A8%BB%E5%86%8A%E8%AA%AA%E6%98%8E.pdf雇主仲介操作說明手冊連結及QRcodehttps://foreigners-nonviolation.chcg.gov.tw/%E6%93%8D%E4%BD%9C%E8%AA%AA%E6%98%8E.pdf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外國人服務
申辦方式
線上申辦
庇護工場立案管理
服務目標:協助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之身心障礙者,並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法令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第2項、第35條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私立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機構
申辦方式
郵寄
臨櫃
本票裁定制度問答集(四國語言版)下載
依據108年6月5日勞動發管字第1080502570號函辦理。 為避免外國人因簽署內容不明之文件(如本票或借據),而有不當債務約束,請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製作之本票裁定制度問答集(原為中文,另已譯英文、印尼文、泰文及越南文,如附件),向移工宣導。
類 別
紙本文件
分 類
外國人服務
受理違反就業服務法檢舉案件標準作業
★勞動部於104年9月11日修正訂定「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最高額度檢舉獎金提高至7萬元,分別是檢舉查獲雇主聘僱或容留行蹤不明移工按人數達11人以上可獲獎金7萬元,以及檢舉仲介公司或是個人意圖營利媒介行蹤不明移工達5人以上也可獲7萬元檢舉獎金。★至於檢舉案沒有查獲非法雇主或是非法仲介,僅查獲非法移工,查獲10人以上獎金達2萬元。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外國人服務
申辦方式
郵寄
受理性別平等工作申訴方式
一、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如附件)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姓名、住居所、電話、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2、 有法定代理人或申請代理人者,其姓名、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3、 請求事項、事實及理由。 4、 年、月、日 二、進行調查:7日內展調查 1、 收到申請書於7日內展開調查,必要時,得指派本縣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委員2人以上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 2、 調查結果後,由專案小組作成調查報告,提性平委員會討論。 三、召開委員會 四、處理結果:3個月內為申訴處理之決定 1、 申訴案若為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時,於處理結果未作成書面資料前,得依職權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 2、 處理結果作成書面資料,以書面通知申請人、相對人及其他相關人。
類 別
紙本文件
分 類
權益保障管道
資遣員工通報名冊空白表
1.雇主資遣員工應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辦理通報: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本府勞工處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2.事業單位辦理完成資遣通報後,無論原先資遣通報為線上或書面方式辦理,若需要進行通報內容資料變更、更正或撤銷,事業單位均需要以書面方式辦理。3.請事業單位製作1份簡要說明函,說明事業單位通報情形及通報被資遣員工基本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並註明需變更或更正事項原由,且加蓋公司大小章,共計製作2份,其中,1份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收),1份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收),切勿重新進行資遣通報。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勞資爭議專區 (調解表格、資遣通報)
申辦方式
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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